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服务指南
一、交易流程
进场受理→发布出让公告→接受咨询→报名受理,资格确认→收取竞买保证金→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活动实施→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→结果公示→发放《成交确认书》,缴纳交易服务费→整理归档
二、投标(竞买)人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
(一)申请书(联合申请应提供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)。(二)有效证明文件;1、法人申请的,应提供法人单位的有效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)、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2、自然人申请的,应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3、其他组织申请的,应提供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;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4、境外申请人申请的,应提供境外法人、自然人、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;5、联合申请的,应提供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;联合竞买协议,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、义务,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,并明确签订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时的受让人。(三)委托他人代理的,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(四)竞买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及复印件。(五)出让(招标、拍卖、挂牌)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上述内容所指的申请书、委托书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联合竞买协议、竞买保证金收据复印件,除自然人竞买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三、报名受理
地点:国土资源交易科(三楼大厅)
电话:0391—5281132 传真:0391—5281130
四、服务承诺:报名期内符合条件即时办理。
五、监督电话:0391—52811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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